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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上海12月9日電(新華社“中國網事”記者黃安琪) 黃國強和林尊耀分坐在法庭旁聽席左右兩邊,一樣紅著眼眶,一樣心情忐忑。一審宣判九個多月後,復旦投毒案二審8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黃國強來自四川,林尊耀來自廣東。為了日夜牽掛的孩子,他們再次踏上傷心地——上海。
  上午十點,二審準時開庭。林森浩被帶上法庭。這一次,他也是低著頭,沒有看父親一眼,匆匆而過。旁聽席上,林尊耀卻忍不住潸然淚下。他摘下眼鏡,默默擦去涌出的淚水。
  從2013年農曆春節至今,林尊耀只在法庭上見過兒子,並且大多時間看到的都是後背,也沒有和兒子說過話。
  “他在第一次開庭被帶進來時看過我。但後來不知怎麼回事,總是低著頭進,低著頭出。”林尊耀說完,深深地嘆了口氣。
  而受害者黃洋的父親黃國強穿著兒子為他買的羽絨服,戴著一頂黑色鴨舌帽,坐在法庭的另一邊。每當庭審提及林森浩加害黃洋的細節,他總是紅了眼眶,又默默咽下淚水。身邊,妻子靠著他,早已淚流不止。
  在公訴人訊問林森浩的環節中,59歲的林尊耀不止一次大聲用家鄉話喊出聲來,直到被審判長警告如有下次將被逐出法庭。後來他告訴記者,他是想讓兒子“大膽地把知道的一切說出來”。
  林尊耀始終堅信:“我孩子不會凶狠、惡毒、陰險到那個程度。他是我孩子,我對他非常瞭解。一審的結果不好,我也有一定的責任。”
  同樣為了兒子,林尊耀曾被媒體“圍攻”至牆角默默流淚。他努力剋服自己內向的性格,主動接受媒體採訪。“以前,有一些媒體誤會我,我感覺自己這樣做也不好,那樣做也不好。現在,我看到媒體還是有點害怕,因為我的表述能力很差,什麼也不懂。”
  而為了跑案子,黃國強也幾乎跑遍了大半個上海。
  黃浦區檢察院、市公安局文保分局、市檢察院二分院、律師事務所……他能清晰地記得這些機關或機構的具體地點和去訪時間。為了省錢,他住過上海市中心每天50元的地下旅館,且總是選擇公交出行。“有一次從地鐵四號線東安路站出發去一號線汶水路站,我不知道上海火車站四號線換一號線要出站換乘,就坐公交車回到上海體育館站坐一號線,饒了大半圈,多花了一個多小時。”
  原本各自為兒子而努力的兩位父親,在一審宣判後,曾在上海碰面。據黃國強回憶:“我們在旅館附近碰到了,我和黃洋媽媽馬上回到旅館去。在值班室,我們把門關上,不願和他談。因為黃洋媽媽看見他就想起黃洋,很傷心,我的心情也很煩躁。而且,透過門我們看見一個年輕人拿出手機在拍照,感覺像在作秀,目的性、功利心太強。我當時就給110打了電話,也給黃洋的同學打了電話,希望他們過來將林森浩的父親帶走。”
  此後,林尊耀和親人兩次去黃國強家道歉。“有一次,我們去那住了幾天,每天趕著早中晚的飯點去敲門,都無人應答。”
  而黃國強則表示,他們確實不在家,“但就算在家也不願意見他們。雖然我們對林森浩的家人沒有敵意,也很同情他們,但實在無法接受他們的道歉。”
  二審結束後,兩位父親又將各自回到家鄉,繼續或漫長或短暫的等待。
  林尊耀以前在私營小廠里做技術工管理,後來下崗多年。如今,他守著一個十來平方米的小雜貨店,和妻子與一個女兒過活。“小兒子還在讀書,學費由兩個已經出嫁的姐姐負擔。”林尊耀說,原本性格開朗活潑的小兒子如今也是沉默寡言,時常把自己鎖在房間。
  “出事後,我感覺天都塌下來了。我命苦。弟弟現在讀的專業不好找工作,哥哥會讀書,又出事。我們歲數都很大。他媽媽生病,每天要服藥,對以後的生活非常擔憂。”林尊耀說:“現在只是希望法律能作出公正的判決。”
  兒子出事前,黃國強在兒子母校榮縣中學做臨時宿舍管理員。現在,他和妻子能領到計生部門的失獨補貼,每人每月300元。加上妻子的退休工資,勉強度日,因為其中的大部分要用來給妻子買藥治病。“洋洋是全家的希望,也是獨子。我們相信依法治國,相信法律是公正的,希望維持原判。案子哪怕再長,我們都要堅持下去,懲凶追責!”
  “(我)向黃洋的父母親人道歉。不要因為我的事情,雙方父母成為對立面。如果僥幸我還有機會,我會竭盡全力補償;如果我走了,希望你們走出陰影,好好活下去。”林森浩在二審最後陳述階段如是說。
(原標題:法庭內外,兩個父親——“復旦投毒案”二審開庭側記)
編輯:SN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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